学校各单位:
因省财政厅备案系统升级,公开招标项目在合同备案时新增了几项必填备案项。请各单位今后在公开招标项目的合同签订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同至少需签署七份、国资处、审计处、财务处、供方、需方各一份,招标代理机构需两份或以中标通知书上的要求为准。
二、合同中要标明该项目的招标编号。不清楚编号的可到国资处招标科查询。
三、供方信息需提供以下几点:
1、供方单位名称
2、供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供方单位地址
4、供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供方账号、供方开户行、供方账号名称
四、需方代理人为使用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需方盖章在供方盖章后由招标科统一到校办加盖学校公章,院系及各科室公章无效。
五、合同签订日期不得为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资处招标科
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