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财政资〔2016〕1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于尽快报送固定资产自查结果的通知
学校各部们: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部门应于2016年5月10日前结束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提交国资处。截止目前,绝大部分部门和单位已完成自查工作并提交了自查结果,但仍有少数部门尚未提交结果,已严重影响了这项工作的正常推动。为保证我校资产清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请尚未提交清查结果的部门尽快提交,以免影响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的整体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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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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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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