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类常用采购类型的适用范围说明
1.统一采购:5万元(含)至1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项目;100万元(含)以上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外的项目。
2.分散采购:1万(含)至5万元(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项目)。
3.出租出借:具体规定参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4.网上商城采购:0元至100万元、且在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
5.框架协议采购:包括小型维修商库、小型材料供应商库、资产评估库、履约验收库、造价咨询库、小型体育器材用品供应商库,具体适用条件和限额请咨询国资处招标科。
6.自行采购:0元至1万元(集采目录外,且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采购项目)。
7.紧急采购:具体规定参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紧急采购管理办法》。
二、七类采购类型工作流程和表格
1.七类采购类型的工作流程 (https://gz.huel.edu.cn/info/1207/7892.htm)和表格均在国资处网站,请根据类型选择相应的流程和表格完成各类采购。
2.国资处各类采购流程均需一定时间,我们在网站上的各类流程均做了明确说明,但采购开始前采购单位还有预算拨付、项目采购需求立项论证等环节,需花费一定时间,各类采购流程结束后还有法律事务处审核合同、审计处审计、财务处报账支付等环节,也需花费一定时间,请各单位按照项目实施和支付时间节点要求,通盘考虑,合理安排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和预算资金落实(项目单位为责任单位)、国资处采购、法律事务处审核合同、审计处审计、财务处支付等环节的时间分配,及时向国资处报送采购资料,如因报送时间而预计造成项目实施和支付受影响,国资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
三、国资处接收各类资料时间安排
1.每周一和周三上午9:30-11:30,各单位采购专员可提交统一采购、分散采购、出租出借、框架协议等七类采购项目的立项审批资料至国资处招标科413室。
2.每周三提交网上商城采购项目资料至国资处招标科413室。
3.紧急采购、自行采购等其他项目资料和各类项目过程材料可随时报送至国资处招标科4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