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文南校区(家属区)垃圾清运项目,采购人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文南校区(家属区)垃圾清运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32.4万元
采购编号:HNDM20201210
服务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文南校区(家属区)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质量要求:合格
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 经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度的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部门年检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按实际提供或说明即可);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具备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完税凭证或转账凭证或银行对账单均可); .5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 12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5.2地址: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1207室);
5.3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须携带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4采购文件 300 元/套,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同时发布。
8、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15723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 张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
传 真:0371-63812233
E-mail:hndm998829@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hndmgl.com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