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LZB-2023-FW16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处大车队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990000.00元
最高限价:99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服务内容:为学校自有通勤班车(四辆大客、一辆中客)、校园洒水车(一辆)提供大、小维修、专项修理(所有维修均包含工时费、材料费(含国标配件)、税费等涉及一切费用)以及保养、维护、紧急救援等相关服务。
5.2服务期限:三年
5.3服务质量:车辆维修、保养符合国家和省、市交通部门的规定和技术标准。
5.4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所颁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021年第18号令)的标准,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符合一、二类机动车维修的范围(大中型客车维修);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在郑州市须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若该场所属于供应商自有的,需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权属证明;若该场所属于供应商租赁的,需提供该房屋的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或房屋权属证明;
7、具有一家相应汽车品牌生产厂家授权的有效特约维修资质证明文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9、供应商具备上门维修服务能力,提供声明函;
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箱获取,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zhengluzhaobiao@163.com(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经审查无误后将回复领取文件登记表及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供应商填写完整领取文件登记表后扫描件再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足额支付磋商文件费用(备注公司名),邮件名称统一为“XXX项目XXX公司名称获取磋商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以上程序完成后,代理机构将回发磋商文件(请及时关注邮箱回复)。
3.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6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9层01号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6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9层01号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80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71-86157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9层01号
联系人:张华
电 话:0371-53301569 1823716665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华
电 话:0371-53301569 18237166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