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豫教招租采购-2023-97
2.项目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文北校区原后勤小院)国有资产出租项目
3.采购方式:招租
4.项目基本情况:
4.1面积和预计出租第1年金额底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文北校区原后勤小院,面积为678.97平米,属于国有闲置资产,为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经营行为,结合房地产租金咨询报告/中启宏信咨字{2023}第081642C号/办公租赁价格评估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自愿、平等、互利”原则,结合文北校区实际情况,现决定作为办公、培训住宿、上课用房公开招租。
4.2按合同规定时结清,积极配合学校相关管理,如卫生、消防等方面。
4.3最低限价
序号 |
估价对象 |
坐落 |
建筑面积(m²) |
租金单价(元/月/ m²) |
年租金(元) |
1 |
南侧办公用房 |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文北校区) |
398.47 |
42 |
200829 |
2 |
北侧办公用房 |
280.50 |
42 |
141372 |
合计 |
678.97 |
|
342201 |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6.合同履行租赁期限:租赁期 3 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招租:否
二、承租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与出租人、出租人就本次招租活动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承租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人,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的不同承租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租。
三、获取招租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11日 8:00至 2023年9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为远程报名。
3.购买招租文件提供材料:报名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报名登记表(盖章)+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支付费用截图(切勿个人支付)。发送至邮箱147192191@qq.com,邮件中需要注明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招租文件的邮箱地址,招租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4.售价:400元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缴纳账号:371903102310201
缴纳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21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9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出租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租公告期限:
本次招租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河南省教育招标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法经营和管理,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出租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不得转租(包括部分转租)及租赁权转让;
3.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4.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缴纳场地使用费和房屋租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八、凡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人信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出租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157236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二楼210 。
联系人:翟向阳 姚刚
联系方式:0371-65366157 5605851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向阳
联系方式:0371-65366157 56058512\19
登记表
采购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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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年 月 日 |
公司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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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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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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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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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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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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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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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包意向(一旦填写不准更改) |
包段 一□ 二□ 三□ 四□ 五 □ |
参与方式 |
□独立招租 |
承诺书 |
我公司承诺已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此表,无提供虚假材料,承诺在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相关采购需求、评审细则等内容,如有疑问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3天以书面方式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