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校党委行政、主管校长及处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协助处长分管综合科、固定资产科;
三、参与组织学校资产管理方面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
四、负责做好货物与维修类项目合同的验收工作;
五、负责组织资产登记、调拨、报废的审核工作,组织填报各类资产相关数据统计报告工作;
六、负责资产设备出租、出借、报损、报废等审核、备案和报废资产处置;
七、协助处长组织做好党建、日常行政等工作;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信访、保密和档案工作;
九、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