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起草相关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学校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的管理、监督等工作;

三、负责学校资产的账务管理工作,做好审核、登记、清查和统计等工作;

四、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捐赠、报损、报废、报失等处置手续;

五、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统计报告、报表等材料的编制及报送工作;

六、负责组织权限范围内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项目的验收;

七、负责对学校无形资产的合法所有权、占有权和使用权的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资产信息化平台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