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跨年度项目管理,落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保障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学校合法权益、资产安全,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对跨年度项目履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检查以“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保障项目高质量推进”为目标,通过全面摸排跨年度项目,梳理存在问题,排查化解各类履约风险,增强合同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健全项目履约长效管理机制,助力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合同总期限超过 1 年且按要求需进行跨年度履约验收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4类:
(一)采购类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物业服务、安保服务、垃圾清运、论文检测、车辆维修、审计咨询服务等项目。
(二)社会投资类项目。主要包括自动售货机、自助洗衣机、充电桩、眼视光、能源合同管理、宿舍空调、中水处理等社会投资建设与运营项目。
(三)委托经营类项目。主要包括含食堂餐饮服务、浴池运营等委托经营项目。
(四)出租出借类项目。主要包括郑东校区、文北校区、文南校区房屋及场地出租出借、各校区通信基站租赁等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项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项目的立项集体决策、审核审批情况。
2.项目的采购过程、合同签订、项目执行、履约验收等制度落实情况。
(二)重点环节监督管理执行情况
1.招标采购、出租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规范。
2.采购或招租方式、实施程序是否合规。
3.合同内容与采购或招租文件是否一致。
4.项目合同要素是否完整、合规。
5.项目运营内容、服务质量是否达标。
6.合同履约监管是否及时、到位。
7.项目资料档案是否妥善保存。
四、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分为自查整改和现场检查两个阶段,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整改阶段(4月17日-4月24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自查工作小组,对照检查范围和《跨年度项目履约情况自查表》(附件 1),全面梳理本单位跨年度履约项目情况,及时对所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撰写《跨年度项目履约情况自查整改情况报告》(附件2),并于4月24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自查表和自查报告纸质版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郑东校区至善楼322室,电子版发送至gyzcg lc@hu el.edu.cn。
(二)现场检查阶段(4月24日-5月15日)
学校将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工作组,对各单位跨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跨年度项目履约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靠前督办,明确专人专责,周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全面覆盖、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对自查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逐条销账,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为下一步跨年度履约情况常态化检查奠定基础,切实保障项目规范有序、高质量运行。
联系人及方式:孙老师 18503885390
附件:1.跨年度项目履约情况自查表(模版)
2.跨年度项目履约情况自查整改情况报告(模版)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