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评审行为,提高采购评审质量和效率,保证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豫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公开征集采购评审专家,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货物类评审专家:主要参与各类货物的采购评审工作。包括教学仪器设备、计算机、电子产品、家具、图书及其他各类货物。

(二)工程类评审专家:主要参与建设工程的采购评审工作。包括校园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强弱电工程、园林工程、维修改造及其他相关工程。

(三)服务类评审专家:主要参与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各类服务采购评审工作。包括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会计审计服务、物业管理、安保服务、租赁服务及其他服务等。

二、征集条件

(一)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学校的采购评审活动,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学校采购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能胜任学校招标采购论证、评审等工作;

(四)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或获得省级以上课题研究、技能比赛等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奖励、表彰,且从事该技术领域工作满8年;或相关专业领域行政管理岗位在岗工作满3年的科级(含)以上人员;

(五)学校在职人员(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行贿、受贿、欺诈及其他违法违纪不良行为记录;

(六)已纳入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或已受聘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评审专家。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三)项规定“工作满8年”的条件,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可以放宽到4年,取得硕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可以放宽到6年。

三、申报程序

各单位采购专员负责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申报采购评审专家,申报人员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2)。采购专员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分配表》(详见附件1)收集本单位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并汇总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已纳入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或已受聘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评审专家原则上必须申报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申报时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请于2026年4月3日17:0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管理科,电子稿发送邮箱至gyzcglc@hueledu.cn。

四、聘用使用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对申报人员资格初审,经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后纳入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国有资产管理处发放书面聘用通知。

(二)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需要,按照专业或特长相符的原则,从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或论证专家;采购评审专家需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157236

办公地点:郑东校区至善楼319房间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分配表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

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申报汇总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3月19日